百年党史三十讲 第十五期

2021年4月30日

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愿望。但问题是用什么方式才能实现祖国统一的大业?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并建议两岸恢复通商、通邮、通航。当年1月30日,邓小平在访美期间指出,我们不再使用“解放台湾”的提法,只要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将尊重台湾的现实和现行制度。1981年9月底,叶剑英委员长发表《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具体阐述了实现祖国统一的9条方针。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指出,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一国两制”,超出我们惯常的思维方式,可以说是“出奇制胜”的一招。

“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是从解决台湾问题开始的,但首先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1982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阐明了中国政府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当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为“一国两制”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经过两年的正式谈判,中英两国政府于1984年12月19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将在当日把香港交还中国。

1985年4月10日,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经过近5年的辛勤工作,1990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在解决香港问题的过程中,澳门回归的问题也提上日程。经过谈判,1987年4月13日,中葡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

两个声明的签署,实现了按一国两制解决港澳问题的历史性突破。

“一国两制”方针对海峡两岸关系也产生了重大影响。1978年12月,中美两国发表建交公报。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告台湾同胞书》,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的谈话,都明确向台湾方面传达了大陆的政策和善意。

1983年6月26日,根据中央政治局讨论的意见,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人杨力宇教授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后被称为“邓六条”。

1984年2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学者时进一步明确指出:“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

在大陆方面呼吁、台湾民众和社会舆论压力下,1987年,国民党当局有条件开放台湾民众赴大陆探亲。长达38年之久的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1990年、1991年,两岸双方分别成立得到授权的民间团体——台湾方面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大陆方面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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